张小英
但生活是变迁的,如果生活中的人事关系也有支配与被支配,或者协作或者对抗的关系,那么在不同时段中可能会呈现变化。
感生理论并非郑玄所独有,据《五经异义》记载,齐、鲁、韩三家《诗》与公羊家等今文经说均认为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11。据学者统计,中古时期除曹魏与北周曾以虞舜与神农配享圜丘以外,其余在郊庙祭祀时均不复追至感生之祖,而更加重视始封君的地位。
但在传统儒家看来,如《礼记·郊特牲》云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①,如何本乎祖关系着人心与政治的大问题。从现实影响来讲,家国同源使天子在拥有最高权力的同时也获得了应有的约束,使其无论治家还是治国,都必须顾及相对的另一领域。大体上,早期的始祖之义可分为两类:一类多见于史书传记,以考辨某一世系源头为主,普遍具有明确所指,如契、后稷便分别为商、周之始祖。因此,便出现了以始封君始爵者为代表的始封之祖。郑玄注:大祖,始封之君。
22对于大夫,情形与诸侯类似,大夫最远能祭及别子,但郑玄《礼记·丧服小记》注称别子为始祖,《礼记·王制》注又称其为太祖,本文为统一主题,均看作始祖。但在更多情况下,家族与政治并非系出同源,甚至可能产生矛盾。孟孙阳曰:子不达夫子之心,吾请言之。
因此,不同剧集间的关联可能是符号性的,如人物事件等标识的一致,也包括某种标签式的身份的沿用。那些零碎的不统一的评论,可能不是因杨朱思想贫乏,而是他缺乏自家著述存证,导致相关信息稀薄零散。(《韩非子?八说》)这些批评性的引述,虽然留下如为我这个极有标识性的概括,但内涵不清晰,更难保没有断章取义之嫌。从诸子评论,到《庄子》《吕氏春秋》以至《列子》等相关文献看,它更象是以杨朱为标签的思想衍生现象,或许具有某种家族类似的特征。
有人认为这种不健康的思想只是魏晋虚无主义的表现,不能反映杨朱的思想面貌。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曰:为之。
他所陪衬的主角,是来自西方的启蒙大师。但是,如果我们把它当作杨朱问题在不同时代因不同背景或动机的学者参与讨论而衍生的思想现象,便是理解思想的进展及多元扩展的重要途径。阳子问其故,逆旅小子对曰:‘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虽然说只有魏晋人才有纵欲的说法根据不足,但在几乎成为定论的情况下,依然翻身无望。
但依据某些论题或字眼的相似性,可以作为划分学术流派的依据吗?如果可以,那它的意义跟儒、道、墨之类说法会很不一样。一个是,阳子之宋,宿于逆旅。回到为我的另一向度物我的问题上,韩非轻物重生的说法,与后来《淮南子》的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大致相同。近百年来,不但中外许多学术名家在其通史式的著述中对之有专章论述,且有关于杨学的多种专著行世。
这样看,杨朱依然被目为配角,是别人的传声筒。此外,专注于某些共同的论域或者采取共同的方法,也可能被归家,如法家与名家,但它主要是形式的,价值共识不多。
他名气很大,但我们对之所知不多。杨朱出场不多,但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
这种极端导致它与其它常规的思想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他的来历、生平、著述甚至年代都没有确切的信息。物非我有也,既有,不得而去之。《审为》说:身者所为也,天下者所以为也,审所以为而轻重得矣。巫马子说:子兼爱天下,未云利也。一面说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一面又说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
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
而能否形成重要的传统,既与论题的思想潜力有关,也受时代风气的影响。但孟子所评论的为我不利天下,是伦理问题,庄子后学所着眼的好辩,是思想风格。
……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这是睿智的见识,虽然并非对杨朱问题的解决。
争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先看诸子评论,从孟子开始,几乎都是因批评的需要而引述杨朱。但《淮南子》的说法,则是从物我关系,即性命的保全上着眼。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
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子华子见昭僖侯,昭僖侯有忧色。
关于杨朱思想基点,除了孟子说的为我,就是庄子说的好辩,以及《淮南子》的全性保真。其实,即便那些认为杨朱并非自私自利者,他们关心杨朱的心态,依然是被为我的标签所吸引的结果。
在长编作品中,有可能表现这种变化,包括今日的连续剧,或者系列剧。第一次出场,一开始就是作为被批评者的形象出现的。
它是伴随近代子学的复兴而重新登台的。以此对照,我们会发现,围绕着杨朱的每个问题,答案都充满不确定性。杨朱形象的塑造就类似这样,如为我,贵己,拔一毛,利或不利天下等等词语。因此,尽管杨朱这番出场,扮演一个正面角色,但他依然只是一个配角。
二是追随者构成的,如道家或庄子,追随者可以私淑,如《庄子》外杂篇中的后学。其特别之处是,既然在个人可为私利付出微弱的代价,那为社会的更大利益是否可付出个人更多代价的问题上,作者借禽子之口,展示存在不可调和的立场。
但他们主张避世,思想容易失传,特别是杨朱。间接文献中,《庄子》四篇(《让王》、《盗跖》、《说剑》、《渔父》),还有《吕氏春秋》五篇(《本生》、《重己》、《贵生》、《情欲》、《审为》),特别是后者,最受重视。
尽管这些不同版本的故事,在被复述时没有表明它是真实还是虚构的,但不意味着它打算冒充是事实的描述。这也是通常所说的儒法的区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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